79岁大爷相亲交友被骗6000元,感情不合还是诈骗?
文章分类:防骗指南 发布时间:2022-06-17 阅读: 48681
近日一名79岁的大爷相亲被骗6000元的事件引发了群众的热议。79岁的尹大爷想找一位老伴作为晚年孤独生活的慰藉。他在一家婚姻介绍所交了6000元后,婚姻介绍所给他介绍了一位56岁的大妈。虽然这位大妈比他年轻不少,但是在爱情面前,年龄并不一定是距离。见面后大妈拉着大爷手前后聊了10分钟,后称自己要去吃喜酒便离开了。 但就是这短短的会面,却让大妈深深的印在了大爷的脑海里。之后,大爷一直请求与大妈见面。但是无奈大妈一直推脱不见面。大爷在已经苦等一年的情况下,大妈却让大爷再等两年。对此大爷感言骨头都等老了。
律师认为,老年人晚年的情感生活一直被社会所忽视,而一些不法分子恰恰利用了老年人晚年独自生活的孤苦寂寞而欺骗老年人。老年人失去的不仅仅是金钱,更是晚年宝贵的时光。例如在本案中,这位大爷所失去的不单单是交给婚姻中介机构的6000元,失去的更是接近80岁高龄的一年时光。显然大爷遭受了欺骗。这样的欺骗在道德上极具可谴责性,但是由于感情问题涉及到非常主观的方面,涉及双方价值观的认同,各方面条件是否适合等,法律是否能对此进行规制呢?法律当然不能规制人们的感情生活,因为恋爱和婚姻都是自由的,但是打着恋爱和婚姻自由的幌子,实行诈骗的行为,却是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
就本案来说,6000元显然已经达到了立案的标准,而且根据相关事实的披露,本案极可能涉及到诈骗犯罪,因此警方应当进行初步调查。查明这家婚姻介绍所是否存在同类行为。以及这名56岁的大妈与大爷见面的当时到底是出于何种动机。是否确实奔着恋爱和结婚为目的见面,但是因为条件确实不适合,但是又不好意思直接拒绝,才借口离开后又推脱不见。还是说在见面之前这就是一场提前设计好的骗局,只是婚姻介绍所敷衍地履行给大爷介绍对象的义务,但是本质上仅仅是雇了职业演员进行的欺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婚姻介绍所和这位大妈有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